桑植县丨孙晶 194票

姓名:孙晶

单位及职务:桑植县公安局洪家关派出所教导员

负责河流:洪家关河、澧水河

河流长度:洪家关河16.7km、澧水河29.2km

担任时间:2017年5月


孙晶,男,1981年2月出生,现任洪家关派出所教导员。2017年5月起担任澧水河、洪家关河河道警长。澧水河起穴虎洞村至小河口村,全长16.7公里,洪家关河起三屋洛村至回龙村,全长29.2公里。作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,孙晶立足公安机关职责,配合河道的相关工作,协助“河长”履行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功能,当好了乡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,推进河道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
一、推进河道警长制工作的落实,积极开展河道日常治安巡查

自担任河道警长以来,孙晶经常带领民警到负责河段进行巡查,实地走访,充分了解掌握负责河段及周边区域的基本情况,涉水警情,对涉水不稳定因素进行汇总、梳理,并与各乡镇河长制小组对接,为他们提供决策参考。2017年到至今,深入辖区各河道巡查走访共40余次,上报问题10余个,解决问题10多个;同时开展涉水联防,积极参与协助辖区河长开展河道保洁、排污口封堵、违章清理、维护河道整洁面貌。切实加强对辖区河道的巡逻力度,强化区域防控。对群众举报河道上的电鱼、药鱼等事件及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现场处置工作。

二、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,为长效治水筑起一道“安全网”。

为了管理好河道,维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的平衡,孙晶发挥公安的优势,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查处澧水河、洪家关河、麻栗溪河、桃子溪河等村级河流的违法违章行为,严厉打击在河道上乱搭乱建、乱挖乱采、乱倒乱排等违法犯罪行为,重点打击违规非法捕鱼的行为。上半年,我乡曾出现村民“电捕鱼”事件、在乡党委的组织安排下第一时间前往现场,依法没收捕捞器具、渔获物及违法所得,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,有效的震慑了不法行为。12月份,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对小埠头村网箱养鱼拆除工作,网箱面积1503平方米,已拆除网箱8户,剩余4户,后续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。

三、配合宣传涉水法律法规知识,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

河道治理讲求“堵疏结合”,靠日常的巡逻去震慑不法行为,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,关键要提高全乡的环境保护意识,大家自发主动的参与河道保护工作。正是基于这一点,孙晶积极配合相关宣传工作,一是与乡镇河长制小组一道专门制作了宣传展板、公示栏、河道警长公示牌,在辖区各场镇人口密集区、交通要道出入口等处悬挂宣传横幅,充分利用乡镇广播、手机短信,向辖区群众循环播放、发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,积极营造全民治水、护水的良好氛围。二是树立典型,正面引导,在“河道警长制”推进过程中,对辖区内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、典型事迹及取得的工作成效予以积极宣传报道,既能让群众知道公安机关的努力和付出,了解保护江河、保护环境的重要性,也推动“河道警长制”工作更好的开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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