泸溪县浦市镇都歧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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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情况
居民小组:
6个
面积:
12平方公里
产业:
327户
民族分布:
土家族
集体资产和收入:
人均收入:
6250元/人.年
文本

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使广大村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群众的行为,增强法治理念、强化社会治安管理、保持社会稳定,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利,使其真正做到讲文明话、办文明事、做文明人,形成一种良好的村风,坚定正义永远战胜邪恶的信心。使每一个村民从心里深处明理是非,懂得法律存在的严肃性,为此制定村规民约势在必行。
一、社会治安
第一条 每一个村民都要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,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、邪恶组织斗争。
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、和睦相处,不打架斗殴、不酗酒滋事、严禁侮辱诽谤他人,严禁蛊惑群众,搬弄是非。
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,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。
第四条 严禁偷盗设施、哄抢国家、集体、个人财物,严禁赌博,严禁替犯罪分子藏赃物,爱护公共财产,不损坏水电、标语、生产等公共设施。
第五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,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。不准隐匿毁弃、私拆他人邮件;不制作、出售、传播淫秽物品,不调戏妇女,遵守社会公德。
第六条 严禁在森林附近引火,森林防火、人人有责,严禁私自砍伐林木、不准在村附近田边路边乱挖土,严禁毁坏庄稼及其其他农作物,严禁牛羊啃食,严禁偷盗,违者重罚。
第七条 严格用水、用电管理。不经批准,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,节约用水、用电,严禁偷水或偷电。
二 、村风民俗
第一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。移风易俗,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、邪教组织及其他不文明行为,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
第二条 喜事新办,不铺张浪费,丧事从简。不搞陈规旧俗。
第三条 不请神弄鬼、不算卦相面、不看风水、不听、不看、不传迷信和淫秽书刊、图像
第四条 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,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。
第五条 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文化,体育活动、提倡全民健身运动,提倡见义勇为,伸张正义,遵守社会公德,扶老携幼,加强自身修养,学习好科学文化,社会知识,跟上社会步伐,用自身知识影响老一代,教育下一代,做本时代的榜样,积极申请加入党团组织。
第六条 服从镇村建房规划,不扩占,不超高,搬迁,拆迁不提过分要求;拆旧翻新,须经村两委批准,统一安排,不准擅自动工。
第七条 触犯上述规定的,给与批评教育,情节较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三、相邻关系
第一条 村民之间要互相尊重、相互理解、相互帮助、和睦相处,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。
第二条 在经营、生活、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,应遵循平等、自愿、互利的原则,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服从村两委会安排不随意更换移动地界标志。发扬共产主义风格,小事不斤斤计较,退一步自然幽雅。让三分何等清闲。
第三条 依法使用宅基地,老宅基地要严格遵守历史状况新宅基地按镇、村规划执行,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。
第四条 村民饲养的动物,家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责任,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,给他人造成损害的,监护人应负经济责任。
第五条 邻里街发生纠纷,能自行调解处理的自行调解处理,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。不能仗势欺人,强迫他人,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。情节轻微的予以教育,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,必须承担医疗费用。返还或修理、重做、更换被损害的财产,并依法进行赔偿。
四、婚姻家庭
第一条 全村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,男女平等,一夫一妻,遵守尊老爱幼的原则,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。
第二条 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,反对他人包办干涉,不借婚姻索取财物
第三条 自觉做到计划生育,晚婚晚育,育龄夫妇都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及有关政策。
第四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,反对男尊女卑,不准打骂妻子,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劳动,共同管理家庭财产。
第五条 父母、继父母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,不准虐待病残儿、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,不准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。
五、环境卫生
第一条 村民各家各户,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,清除暴露垃圾,清理卫生死角,清除废弃堆积物,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乱倒垃圾,污水和渣土。
第二条 搞好公共卫生村容整洁,为保街道畅通,道路水渠两侧不准长期堆放沙、砖、石等建筑材料,不准挤街占道,私搭乱建。

制定或者修订过程

村支“两委”拟稿,村民会议讨论,代表会议通过

组织实施工作机制

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,实施过程中,村支两委干部和党员严格要求自己,党群关系融洽

组织实施典型案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