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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供地不被垄断将释放哪些利好

2018-01-21 17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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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 

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月15日表示,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、符合规划条件下,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,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。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。与此同时,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、资格权、使用权“三权分置”。很显然,“三权分置”是为前述政策配套而设。

此消息一出,被许多媒体冠以“重磅新闻”“大消息”,兴奋地将消息概括为“住房供地,政府不再垄断”。事实上,这个消息并非来得突兀,建立土地的“多主体供给”,早就进入了住房制度改革布局中,并且,在2017年8月,国家已经在北京、上海、沈阳等13个城市开展首批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。

之所以引起舆论和民众的强烈关注,显然不仅仅在于土地开发、建房模式的变化,更是政策设计击中心里的房价块垒,太期待顶层设计的新变,能纾解他们在“房”事上的焦虑与不安。

按照传统的住房供地模式,先是由地方政府将土地资源集中并转变为国有用地,再由地方政府主导土地招拍挂转让,最后由开发商负责建房销售。在这个过程中,地方政府和开发商,扮演着重要的角色,也因此衍生出土地财政、进入门槛等问题,这与房价的高企,有着绕不开的关系。

而按照新的政策设计,将会出现非房地产企业,通过与农村集体土地经营组织,直接建立开发合作关系,增加住宅供应。

不过,需要注意的关键词是,新的政策设计所针对的是“租赁住房”,并不是对原先垄断的彻底打破。换句话说,建立多元主体的住房供应,并不是要彻底改变整个土地市场的供应局面,而是在租购并举政策的大背景下,所进行的制度设计。由此再来评价它对房价的影响,过于兴奋显然是对这一政策设计的误解。

但是,毋庸置疑的是,这项新政的出台,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的影响,毕竟,在房地产市场,除了购,还有租。可以预见的是,相当比例的农村集体土地将成为住宅用地,这将大大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。这一供给的增加,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结构性影响,对住房的保障性需求得到极大的满足,这又将缓解目前存在的“租房难、租房贵”的问题。当租购并举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新形态,那么,诚如论者所言,这又为推进租购同权打下基础。

牵一发而动全身,一项新政所释放的积极利好,同样是全方位的。新政除了上述影响外,还将对政府过度依赖于“土地财政”带来纠偏影响。由此所关联的,将是拆迁生态、购房理念的变化。总而言之,这将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,带来积极影响。

“房子是用来住的”,强调了住房的保障性,这是未来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。此番国土资源部提出的新政,正是为此而来。于此,它将对“住有所居”带来什么样的改变,无疑是值得期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