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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红梅
【摘要】永州市新田县龙泉司法所所长

  刘红梅,女,1976年5月出生,中共党员,现任永州市新田县龙泉司法所所长。

  该同志一直以来默默无闻地奋斗在基层。业务求实,积极钻研,勤奋进取,无私奉献。为维护本地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  深入基层忙普法。该同志坚持深入基层,经常翻山越岭、挨家串户开展普法宣传,努力提高群众法制意识。近三年来,她深入全镇85个村社区进行了法制宣传,其中向群众送法制宣传资料20000多份,解答法律咨询460人次,上法制课36场,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人达20000余人。

  排查矛盾抓化解。她始终坚持“预防为先,及时化解”的人民调解工作原则,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,化解在萌芽状态,每年组织全镇村(社区)开展集中矛盾纠纷排查,3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077起,成功1070起。其中防止群体性矛盾22起、民转刑12起,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调处了大批矛盾纠纷案件。

  安置帮教促稳定。为了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,刘红梅在全县率先实现了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“五个一”的动态管理,即:一个人员,有一套工作班子,有一个专人负责,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,有一本回访记录。她按照上级的部署组织全镇85个村(社区)依托调委会建立了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小组,使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,都能及时与社区矫正和帮教小组进行联系,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、家庭情况和生活状态。经统计,全镇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6名,在册53名,刑释解教人员135人,帮教率100%,安置率96%,重新犯罪率为“0”,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