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漆新明
【摘要】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司法所所长

  漆新明,男,1964年1月出生,中共党员,现任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司法所所长。

  该同志自2010年担任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司法所所长以来,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50余起,调解率100%,成功率98%以上,防止矛盾纠纷激化93起,制止群体性械斗65起,防止民转刑案件47起,为集体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。该同志工作扎实有激情,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强,敢于担当,敢于坚持原则,先后荣获株洲市人民政府“三等功”、湖南省“调解化积案、息访保平安”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、2015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候选人、全国“模范人民调解员”等荣誉称号。2014年12月,成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“漆新明调解工作室”,成立以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,签订息访息诉协议17项,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0起,件件堪称精品。他创新提出企地共建矛盾纠纷处理机制,在基层一线调解实践中不断探索,调节的多起矛盾纠纷被评为省市精品案例。他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,对综治调解工作的执着和热爱,弘扬法治精神,做服务基层的“解难人”、弱势群体的“贴心人”、企地共建的“助推人”,坚守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,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一致赞誉。湖南日报、红网等省级媒体对其先进典型事迹予以专题报道。